
本人现执业于辽宁吉伟律师事务所,系该所的合伙人之一。毕业于辽宁大学法律专业本科,自2002年执业以来,始终恪守律师职业道德,遵守律师执业纪律,全心全意为委托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。
执业多年来,在诉讼方面擅长处理各类民事纠纷、婚姻继承、合同纠纷、房地产类纠纷、金融业法律事务等,同时还担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锦州市分行、建筑公司等法律顾问,为顾问单位提供草拟合同、审查修改合同、代理诉讼等诉讼及非诉讼类法律业务。
在执业期间为弱势群体提供过多起法律援助案件;曾代理过典型的故意杀人罪的辩护;代理过个人与政府间的合同纠纷案件;代理典型的医疗损害赔偿纠纷;代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;代理过典型的农民工讨要工资的纠纷;代理银行贷款纠纷等等。
本人的工作信条是“严于律己,对事业负责;精益求精,对委托人负责。”以后的工作方向主要是金融业法律事务及房地产业法律事务,力求在这两方面的发展有所成就,干出自己的一番事业,为中国的法制建设贡献一份力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