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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发商拒绝给业主换房 律师建议走法律途径

2月4日,本报报道了航天新区智慧谷小区许女士收房时发现,客厅及次卧窗外的广告墙有2.3米高,与当初销售人员介绍的1.5米高度不符,影响采光一事。昨天,小区开发商回复,这是销售人员宣传所误,与他们无关,不接受许女士提出换房的要求。

昨天,小区开发商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,小区房屋结构及样式完全是按照规划的图纸要求建设,商铺广告墙其中一段在建设规划时的确是2.3米高。许女士认为广告墙只有1.5米高,存在误解的原因有两个:第一个是当初销售人员的宣传所误;第二个就是当初许女士在购房前看到的1.5米高,属于建设未完工的高度,并非是最终的高度。为此,这名负责人表示,许女士已经提出要求换房,但他们认为销售人员说错了话,与房屋布局本身无关,不接受许女士的条件。

为此,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余伟安认为,开发商虽然持否认态度,但只要销售人员承认当初的确说过1.5米高的话,那么许女士可以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欺骗为由,走法律途径维权,要求开发商撤销或变更当初的购房合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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